November 16, 2011

[專題]從中到高

英檢考試。

因為最近常被人問到這個問題(或許根本是我自己想的),想整理一下這段漫長旅途的心得。從中級一直考,考了三四年再考到今年已經準備要高級複試。從坐在補習班的後排看同學過關斬將,到了回去探望母校,讓學弟妹鼓掌(當然要炫耀一下啊,以前坐在下面怨念多重)。這個反差讓我心有戚戚。所以到底要怎麼讀,在這一段提升能力的過程又應該做什麼功課?

個人病史簡介,從國三開始考中級,到高三上學期中級跟中高級複試一起過,前後相差不到一個月。這段時間是可怕的煎熬,看到別人各個都拼命往上爬,單字猛背,老師在問同義字反義字的時候比賽誰拼得比較快(真是無聊,但是很有成就感),我自己也很好奇這種成長是怎麼發展的,直到有一天發現,怎麼這麼長的社論(老師很喜歡印《紐約時報》的社論當教材)看了看居然這麼順,連字典都懶得查,這下子才發現有些能力是可以很開心的成長,且不用老是緊張到底什麼該讀,什麼該死背起來。

一、單字集
雖然我現在背單字還是一樣慢,但是要摸索一套吸收的辦法,光是單字集是不夠的。因為單字集可以用來檢驗哪些字沒學過,哪些看過也查過字典但是忘了。卻不一定要重頭背到尾(如果要那樣也不是不可以,會進步神速如果再加上大量閱讀的話,對於有股狠勁想報仇的人是個好辦法,但不會是快樂的辦法)。準備一本小冊子是大家談爛的方法,但是要在無聊的時候拿出來翻,才能發揮小冊子最大的功用,特別是翻了翻發現有些字寫過一兩次了,那樣印象會特別深刻。再來就是獎勵自己能記多少就記多少,只要想著:「哇!這個單字好難別人一定不會,我一定要把他背起來」(後來才發現明明就很常出現而且大家都當作常識)

二、字典
要養成查字典的習慣,電子字典跟紙字典都可以,以前老師強烈排斥電子字典,會這麼說是因為電子字典不是初學者適用的,很快,但是記不久。最理想的初學者字典應該是英漢雙譯的版本,看例句是很重要的習慣,勝過背那個單字本身。如果從小到大的英文學習都只是中文翻英文的「古典制約」式學習,那我用google翻不就好了。看英英解釋也是一樣,他會漸漸培養出使用英文獨立學習的能力。根據語言學家的說法(來源請求)必須要有5000以上的字彙量才能夠獨立使用英文學習英文,我猜只的大概是跟英英解釋有關。用英文學英文這麼重要?那當然,用中文學習中文才學得到所謂的「精髓」,英文不會是例外。還記得以前我們的單字筆記都要包含音標、詞性、例句、英英解釋、衍生字、同義反義,做起來很可怕。但我覺得與其抄字典,不如把它看仔細,背不起來沒關係,看懂最重要。

三、閱讀
這就麻煩了,因為我的閱讀能力還沒有很好,每次看TIME都用螢光筆畫得花花的,其實那只是一種安慰,我不一定會每個字都去查。這又牽扯到學英文到底要不要常常查字典的世紀大爭論。我覺得重點其實在於:你必須忍受不懂。忍受的用意是要你多多接觸英文,在精通英文以前必須要處理非常多次看不懂的窘境,但是接觸永遠是學習語言最大的重點。甚至你問我為什麼我定了一年的讀者文摘(然後有一半的內容沒看過),看小說,還挑看不懂的小說來讀。不是說所有的東西都不該懂,而是如果你的教材都是已經會的內容,那不是一件滿可笑的事情嗎?我的結論是:想翻就翻,想查就查,但是要常常想翻,常常想查,找喜歡的東西來讀,哈利波特一樣也可以,要養成多接觸的習慣。

四、聽力
通常是最容易打擊信心的方式,只要語氣稍微加快,或者口音改變,大部份的人就投降了,更嚴重的是只聽得懂零星片段的單字,那更是讓人想撞牆。所以我覺得這就是大家說英語偉大的地方了,從聽得懂一點點advanced雜誌,到後來覺得他們真的很會ㄌㄚˇㄌㄟ;從聽不懂BBC,到喜歡偷偷學一下英國腔自爽。聽不懂是痛苦,但是聽懂了以後那種開心的程度是很難取代的。看影集是不錯的方式,把字幕轉掉是進步唯一的契機。(英文字幕也不行,這樣會太依賴閱讀,變成不是把記憶裡的單字的音再度強化,好吧看「教父」的時候可以啦,誰聽得懂意大利的口音勒。)

五、寫作口說
我不太敢寫這個因為我每次沒過都是因為複試,但我也不是沒拿過校內英文作文比賽的名次,所以我自己也十分疑惑。寫作跟口說都是表達,在很多時候可以完整地表達一個學生的英文能力,所以這更是難度較高的測驗方式。我聽過有小孩子跟自己的爸媽說:「外國人講的我都聽得懂。」結果他自己跟那名外國人完全沒有溝通,只有輸入,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我們更常以為,一些看起來太過簡單的口語跟寫作很幼稚,特別是拿到一些作文比賽冠軍的文章會覺得很簡單,用字不難。所以下次看到太簡單的材料請試著自己想想看這樣的語法或collocation(組合詞)自己會不會這樣寫。所以這個工作是需要大量累積很多文化資訊,口語或書面都是,要能使用精確的語言,而不是追求困難的單字。我最喜歡我們高中英文老師的一句話:「我們不會這樣用。」拿來打掉很多同學提出的古怪想法,這是很直覺的東西,但是他的正確性會與接觸時間成正比。

六、文法
很多人實在討厭這個東西,但是說實在的,英文文法跟其他英語的兄弟姐妹比起來已經是蛋糕一小塊了,我以前還會背一些文法規則,例如副詞修飾動詞、形容詞、和其他副詞。還有更多更可怕的關係代名詞、關係副詞、關係形容詞、形容詞子句、副詞子句,還有很多詭異的以be動詞作為現在進行式的助動詞等說法(這個我想是很特別的例子因為古代的文法學者跟近代的文法學者說法又不一樣)。很多時候我也覺得講究文法是很不必要的。直到我開始讀長句子的時候發現,有些結構複雜的句子修飾關係會影響文意。我覺得不如把文法當作是一種捷徑,當英文能力進展到另外一個程度以後就根本不再去理會他,因為你已經活在這個文法結構之下,也能非常快速精確地解讀各個子句的時候,就可以放心地閱讀。

七、音標
這個爭議可更大了,外國人看音標嗎?其實他們自己的單字書裡面會用一種不是音標的音標來標英文的音。反而學音標比較重要的是要敢念,比會念還重要,看久了你會找到規則,重音該放在哪裡,哪些組合該發什麼音,唸出來跟你平常聽到空中英語教室的老師有什麼不一樣。英文的發音規則對於使用拼音文字系統的語言來說是非常不規則的,學也罷、不學也罷,反正大部份的台灣人都是先從閱讀進步,極少數人是用聽的來學英文(真是奇怪的事情一件),用我們最習慣的方法學不是也不錯嗎?

剩下的改天想到再說吧!

4 comments:

  1. 閱畢。這真是目前我看過本網誌之中最精彩的文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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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見笑了(輸入法打出賤笑我也沒辦法),所以說我應該多往經世致用方面發展嗎?(我的創作/自戀人格正大聲抗議。)

    除了聽力方面我可能還可以給你比較有建設性的心得,其他我看都是班門弄斧而已吧,音標那個部分更是太失敬了,令我汗顏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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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不不,你這讓一個什麼試都沒考過的人汗顏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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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考試不代表什麼(沒過的時候只能這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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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閱畢」兩字也行。要不然,就當作留言版使用。(攤手)
如果上面內文看起來很纖細脆弱以至於閣下不忍心吐槽,那我只好自己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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